加倍奉還

在英國約克夏市有一真實故事,當地有一間歷史悠久的教堂,由於日月星移,教堂需要進行維修。牧師於是就在聚會中請求教友捐錢,以支持相關的維修工程,但這教堂所處的位置人口不多,而且教友們對於牧師的要求起初並不太在意。過了一段時間,還是沒有籌得所需的資金,牧師理查德.斯蒂爾知道他需要想出一個更加有效的方法,鼓勵教友參與。

在一次教會聚會中,牧師將一個裝滿錢的袋子傳到教友當中,並著他們每人從袋子裡取出10英磅。教友們聽到牧師這樣的要求都覺得十分奇怪,因為正常是由教友奉獻給教會的,牧師怎會叫他們從袋子裡取錢呢?牧師說:「現在請你們利用自己的所長,用這10英磅為你們的項目作投資,當你們能夠利用這些錢賺到更多錢時,希望你們能夠將利潤回饋教會,讓維修得以順利進行。」不少人會想,牧師這方法十分冒險,因為教友取錢後未必真的會行動,反而會將錢據為己有,而且即使他們真的利用這筆錢賺到更多錢,他們也未必願意回饋教會。

但結果卻証明牧師的做法是正確的,在幾次聚會中,教會共花費了550英磅給教友,但在6個月後,教會收到教友的回饋足足有一萬元,是當初教會付出的20倍回報呢!

我想,這位牧師用行動告訴了我們,要鼓動其他人為著目標共同努力,剛是「鼓勵」、「分享」、「游說」往往是不夠的,有時動動腦筋,善用逆向思維可能更能打動人心。我認為牧師至少做對了兩件事,第一就是不怕蝕底,先付出,用善良願望期望別人能加倍、十倍、百倍奉還。第二,信任別人,正如牧師在派錢的時候,他沒有辦法確定教友是否會善用這些錢,也無法控制教友會否回饋教會,這一切源於「得個信字」;原來人被信任的威力是如此巨大的,能誘發人性內在的善行和責任感。

十隻手指有長短,不同人有不同的優點,一個好領導並不是要將全部的事情都親自做好,而是能夠用自己的行為鼓動其他人發揮所長,將事情做好,這也是作領袖須有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