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職場人的思考力

如果人生真有「天命時刻」,像電影般突然亮燈、音樂響起,主角頓悟自己此生要做甚麼,我大概沒有遇過。我的寫作路,更像一鍋慢慢熬成的湯:放進武俠、科幻和漫畫,再加入留學的迷惘、職場的跌宕、跑步的喘息,以及家人的溫暖。煮着煮着,竟也成為一位業餘寫作人。

我的閱讀起點並不「文青」。金庸讓我認識人情義理,科幻小說把想像推向遠方,漫畫則教會我節奏與畫面。心理學家Jerome Bruner指出,人天生透過故事理解世界。原來那些看似「不正經」的讀物,早已訓練我從人物、處境和選擇之中觀察人生。

真正把我抓住的,是白先勇的《芝加哥之死》。當時我在海外留學,距離完成論文只差一年多,卻收到爺爺確診末期食道癌的消息。留下來,學位在望;回香港,前路未明。

小說中的吳漢魂苦讀多年,終於取得博士學位,卻同時失去愛情、親情,甚至人生的意義。那份冷峻的孤寂,讓我重新思考:履歷上的成就,是否等於生命的圓滿?最後,我選擇回港陪伴爺爺。如今回望,那是一個並不「理性」,卻從沒有後悔的決定。

職場上,我們習慣用成本效益衡量選擇,但有些重要的東西,根本無法放進試算表。家人的需要、內心的平安、工作的意義,未必能量化,卻往往決定一個人日後如何看待自己。閱讀的價值,正是讓我們在關鍵時刻,看見數字以外的尺度。

後來進入職場,生活被會議、業績和決策填滿。我以為管理智慧只在MBA教科書裡,改變我的卻是《一碗清湯蕎麥麵》。它提醒我,真正的專業不一定是做得更多,而是把重要的事情做好;管理也不只是流程與效率,更是能否在忙亂中,仍然看見顧客和同事的需要。

這也是不少管理者的盲點:工作愈忙,事情愈多,便以為自己愈有價值。然而,「忙」有時只是缺乏取捨。好的領導,不是每天增加十項任務,而是有勇氣刪去九項不重要的事,讓團隊集中做好最關鍵的一項。

影響我面對逆境的,則是Viktor Frankl的《活出意義來》。他指出,人的一切可以被奪去,唯獨仍能選擇面對處境的態度。職場並不公平:努力未必立即有回報,忠誠未必得到賞識,計劃也常被突如其來的變化打亂。我們不能控制所有遭遇,卻可以選擇不讓遭遇定義自己。

我最常重讀的,是Henri Nouwen的《浪子回頭》。年輕時讀到的是離開與回家;努力工作時讀到的是跌倒與重新出發;成為父親和管理者後,讀到的卻是接納。員工真正需要的,不只是一位懂得下指令的上司,也是一位願意聆聽、容許犯錯,並幫助他重新站起來的同行者。

至於我為何開始寫作,其實有點被動。學生說我的短訊像短文,替我建立網站;公司同事鼓勵我把分享寫下來;後來文章變成專欄,專欄又結集成書。這段經歷讓我明白,職涯不一定完全依照計劃展開。有些能力,是旁人先看見,我們才慢慢相信。領導者的重要責任之一,正是替別人指出那些他自己尚未發現的可能。

寫作對我而言,也是一種職場上的「整理能力」。把一件事寫清楚,往往代表自己已想清楚。許多管理問題之所以反覆出現,未必因為沒有答案,而是我們從未停下來,把事實、情緒、假設和價值觀逐一分開。寫作讓我整理經驗,也讓忙碌不至於只剩下疲倦。

如何判斷一本書是不是好書?我的答案很簡單:你願意重讀,會想起某個人,希望把書介紹給他,並因它作出一點改變,那就是好書。好書未必立即給你答案,卻會提升你提問的能力;而在充滿變化的職場裡,懂得提出好問題,往往比急於提供答案更重要。

我不是從文學象牙塔(Ivory Tower of Literature)走出來的,而是從漫畫堆、人生低潮、山徑汗水與一本本好書中,慢慢成為自得其樂的寫作人。寫作沒有令我變得更了不起,卻使我更願意理解別人,也更誠實地面對自己。

寫作不是煙火,不必一鳴驚人;它更像辦公桌上一盞長亮的小燈。在喧鬧的職場和匆忙的人生裡,照亮別人以前,先讓我們看清楚自己正在走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