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自然規律中

問題:點解變性人唔可以結婚?

兒子在兩歲的時候,一天黃昏,我倆一起看到遠方一個如蛋黃般大的太陽掛在空中,我不其然的說:「多麼漂亮!」兒子的回答却是非常自然:「這是天父創造的。」從那天開始,我便體會為父親要做的,並不是要向兒子灌輸甚麼大道理,只要培養他能常常回歸到原始心靈的美善、活在生活中的自然規律,例如對人不說謊話、著涼便會生病。一天兒子又興高采烈地向我展現他創作的LEGO,我看了半天,還是不能形容他的作品是甚麼,他說是太空戰機,有多項功能,能上天落地,能打仗又能住人。原來小兒子每天從每小塊的LEGO中變出創意來。這是生活有趣的地方,一方面我們要尊重被造的生命,活在自然規律中,一方面又要在規律中活出創意來。把天父賜予屬性的生命改做,即男變女,女變男,對我來說,是超越自然規律的創造,不能接受;而兩個變性的人結婚組成家庭,亦進一步破壞原始家庭的觀念:有父、有母、有兒女。另外,變性婚姻最大的限制是不能生育,當我們仍然期望婚姻是「真男」、「真女」的結合,且其天職是「生兒育女」,變性人結婚便自然是「接受唔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