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下的「宣教營商」和一些進言

忽然間,全球靜靜地起著另一股新經濟革命:共享經濟。近期的有共用工作間丶共享廚房丶共享工廠丶網約民宿,遠點有優步(Uber)、滴滴出行丶共享單車等,一時之間,共享變成我們生活的一部份。其中最覺有趣和讓共享經濟洽當地注入了靈魂的,恐怕是愛彼迎(Airbnb) ,取「讓愛彼此相迎」之義,現在世界六萬五千個城市提供超過三十萬筆房源。事實上,愛彼迎的掘起也真的源於一個愛的故事。話說在2012年颶風桑迪吹襲美國東部,造成災難性影響,Airbnb遂聯合紐約市長Michael Bloomberg 為因著風暴流離失所的人提供免費房屋。Airbnb 為這一目的特別建立一個微型網站,讓無家可歸的人和房屋所有者接洽商議免費住房事宜,而Airbnb亦免除所有服務費。

Airbnb(愛彼迎):「讓愛彼此相迎」,可以是一個很好的內容銷售(Content Marketing) 例子,即擁有真正的「以愛相迎」的故事,又能讓人產生共鳴和切合消費者需要,可以說是一種「無得輸」的生意概念。

若要找一個共享經濟的代表者,我會選Airbnb(愛彼迎),因為這盤共享的生意経,的確源於一個發揚無私的愛的故事(當然Airbnb一路走下去是否會偏離初心及其経營模式也正為某社社會秩序帶來不少衝激,這是另一議題)。

在新約聖經中最早記載信徒走在一起過著「共享經濟」的生活模式恐怕是使徒行傳第四章描述初期教會的建立,就是「凡物公用」,可以說是最徹底的共享文化 (「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使徒行傳4:32) 並同時描繪了一幅美麗的圖畫:「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眾人也都蒙大恩。」(使徒行傳4:33)

換言之初期教會絕對是共享經濟的先驅,可惜在往後的教會歷史發展中,因著教會成為既有利益羣體及不同權力集團的自我保護,「共享」這概念不但未能生根發揚光大,甚至時至今日普遍教會在資源運用方面的觀念遠遠落後於現代新經濟的發展。例如我們可以隨便找到在週間的晚上和週末丶長假期中大量閒置的教會學校、機構和建築物;看到一座座美輪美奐的教堂,只在星期六日對信眾開放,而閒日卻是重門深鎖;這種現象尤其在香港作為全球土地最昂貴的城市到處可見,可以說是「慘不忍睹」。

我認為教會本來就是最具條件及天經地義地對外開放和共享的群體,因為教會的天職就是對世界表達「讓愛彼此相迎」,尤其是對困苦受壓的弱勢社群(馬太福音25:35-36 )。何況,教會沒有一分錢不是從信徒奉獻而來的,那就更沒有理由把資源據為己有。對於宣教士來說,享受和獲取共享資源更應該是天經地義的:一種最現實、最方便、最有效率和成本最低的支援宣教士模式。宣教士既然千辛萬苦來到一個陌生又跨文化的地方宣教,與其花大量心力一點一滴地從零開始建立,若能有系統地聚集各方力量資源,願意慷慨分享,宣教之路一定會事半功倍;即使以宣教士傳教的初心進入營商行列,也會豐得自然,風險也相對地低得多。筆者稱這種宣教進路是「宣教營商」,意即宣教士本著傳教的目的來到一個地方,無論基於現實生活需要或是以營商身份接觸褔音對象,以共享慨念切入,較容易及以低簾成本(甚至零成本)獲得營商知識、人力、土地、設備等資源,加上以好管家的天職和態度經營(彼前4:7-11),失敗的成本和風險(包括市場和法規)會遠低於正常營商成本。只要有好的產品和能以愛善待員工、顧客和持份者,對褔音工作更有莫大裨益。以下是一個我想到的不錯例子。

在超級市場中的冷凍貨架上,我們都會見到一盒盒將十字架印在盒上的牛奶,這就是歷史悠久的十字牌牛奶。大家知道這品牌的源起嗎?(1) 話說上世紀六十年代,在大嶼山有一間偏僻的修道院。有天,一位熱心的教友為修士送贈乳牛,以為修士提供新鮮的牛奶。這羣年輕的修士漸漸發覺,這些乳牛產出的牛奶遠遠超過他們的需求,於是他們決定將這些新鮮牛奶供應給其他有需要的人。他們起初只供應給當地居民和遊客,其後得到希爾頓酒店的賞識,成為其牛奶供應商。

生產及售賣鮮奶本來沒什麼特別,但整盤「生意」由一班隱修修士來經營就感覺很有趣。他們當然不是「不務正業」、以做生意賺大錢為目的,相反只是少量生產,所以一般顧客很難在香港市區的商店買得到。隨著歲月日長,修士們的年紀續漸老邁,再不能花精神經營這盤生意,於是他們就決定轉譲自己一手建立的品牌,將品牌和其經營權交由現在的神樂院牛奶廠管理。現在十字奶在香港的各大超市、士多辦館也能輕易買到。誠然現在管理十字牌牛奶的神樂院牛奶公司雖然和昔日創辦的修士沒太大關係(甚至大股東已經是一間商營公司),但「十字牌」的「十字」圖像卻沒有因而被取替,某種感情和靈性投射似乎仍然隨著産品行銷過程具體地進入人們的生活。據神樂院隱修士記述:「.....遷港初期,神樂院各隱修士的辛勤工作下得以完成神樂院的興建及維繫各項日常開支。院中的隱修士皆以奉行苦行修道生活,遵守本篤規則。祈禱、工作和研讀為其生活主要活動。」很明顯,原來隱修士並非我們想像中每日過著與世隔絕、超然物外,只有祈禱硏經,不被種種生活需要所困擾,相反他們也要「工作」,甚至同様面對生活和生存需要,只是他們沒有我們想像中複雜,硬著脖子要把那些工作是神聖的,那些工作是世俗的。「十字牌牛奶」就在這些修士手中樸實地孕育和推廣出來。我在想,十字牌牛奶的故事也不失為一個香港早期「宣教營商」的典型例子,若能好好地把其品牌故事寫成文案,也是尚佳的「內容營銷」工具。

最後也想藉此文舒發一點我認為為什麼大部分(我見到的)「宣教營商」都是失敗告終的。我曾經看過一篇文章(2),文章的作者參加一個差遣禮,其中一位被差者是一位牧師,他在被差遣的地方將會當一位商人,而當天教會主持差傳委員會的主席也正正是那位被差者牧師,他在典禮中卻陣陣有詞地要求教會的弟兄姐妹不要祝褔他的生意,好讓他能夠專心傳教。這種心態就是我認為的失敗根源,也是「舊酒新皮袋」的撕裂現象。我要說的是任何人(不論宣教士或是商人)都是一個完整的個體,沒可能一邊「半條心」工作,而另一邊卻是「全條心」傳教(我相信使徒保羅也不是,最低限度保羅不會把劣質的帳棚賣給客人。)是的,別人不會只是聽我們宣講甚麼,更多的時候是覌察著我們作甚麼?如何作?作成點?如何在生活中活出我們所宣講的生命之道,具體地在任何工作(包括生產、服務、商德、倫理)展現出聖霊所結的果子;簡單來說言傳和身傳同樣重要。(約13:35)多少年間,正正因為上述那位牧師的「帶職」心態,主導了不少宣教士只以「掛名」形式工作,不投放很多心力「做好這份工」,整體營商(工作)表現乏善足陳,以至「宣教」的工作也無以為繼或成效不障(例如宣教士的工作和宣講未能轉化社會職場和營商文化)。

保羅在歌羅西書3章23節勉勵我們:「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換句話說,重點不是在做甚麼,重點是我們有沒有以事奉主的態度(從心裡做)來做好每一件事:姑勿論是「宣教營商」還是「營商宣教」(有關營商宣教這慨念並非本文有限編幅能處理)。宣教和營商是銀幣的的兩面,都在見證上主的臨在,沒有「全條心」做這和「半條心」做那的原因。

資料參考:
(1)〈十字牌牛奶簡介〉,《神樂院牛奶廠有限公司十字牌主頁》,
http://trappistdairy.hk/portal/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 (2017年1月12日讀取)

(2) 胡樂文,〈「營商」怎能「宣教」?〉,《營商事工中文網站》,
http://www.chinesebam.com/documentation/how-business-can-be-missions/(2017年1月12日讀取)